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各景区、园区、基地、场馆: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济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丰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资源,经研究,教育体育局决定继续实施研学实践教育“五个一”精品工程,在全市开展2024年济源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科普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自然景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等资源单位。
(二)申报板块。按照资源单位主要性质,选择以下主题板块中的一个进行申报: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
(三)相关资质。具备法人资质,取得消防、卫生、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照,正式运营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四)活动专区。设有足够容纳100人及以上的室内或半封闭社会实践场所,配有必要的教学用具、仪器,性能良好,检验合格,无安全隐患。每年稳定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
(五)课程设置。至少有3门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学段要求和单位资源特色研发的主题课程。课程主题鲜明、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
(六)师资配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配备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业务能力过硬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注重师资队伍建设,专职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或外出参加相关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
(七)配套设施。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好,内部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八)安全措施。整体通过消防、卫生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消防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设有安全和紧急避险通道,安全提示和指引标识等完整、清晰,紧急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每年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不少于1次。
(九)优惠举措。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公开接待时间、联系方式、收费标准,为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减免门票等相关费用。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社会实践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二、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条件
能够规范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基础设施完善,课程体系完备,师资队伍健全,集中食宿基础好,接待能力强,安全保障有力,且被确定为市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满2年以上的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础设施。房建、水、电、通讯、卫生间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整体通过消防、卫生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可供学生集中研学、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根据不同实践教育主题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或场馆,布局科学合理,相关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无安全隐患。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开展活动和集中食宿,食宿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餐厅面积、就餐设施满足接待要求,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到位,学生宿舍配有淋浴设施、床铺及床上用品、存储柜等,严禁存在大通铺现象。
(二)配套设施。所在地交通便利,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周边环境好,内部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三)课程设置。开发不少于8个门类的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程主题鲜明、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合理安排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和职业体验等课程时间,素质拓展课程不超过总课程的四分之一。
(四)师资队伍。公开接待时间、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配备有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能人员不得少于50%,其中具有教师资格证人员不低于具有专业技能证书专业人员的30%。专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了解学校课程内容和进度,熟悉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活动规范专业。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社会实践教育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注重专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五)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机制完善,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具有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财务管理规范。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档案,注重学生评价。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减免门票等相关费用。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社会实践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六)安全措施。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设有医务室,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周边有医院;内部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各类安全、监控、消防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建立定期安全监测制度,安全警示标志、指引标识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有全天候、无死角的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有效影像资料保存一个月以上。有严格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每年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不少于1次。
(七)教育资源。周边社会实践教育资源丰富,能够满足学生2~5天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线路不少于5条,线路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实践功能。
(八)运营规范。基地运转良好,资质健全,每年稳定接待学生不少于2万人次,坚持公益性,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社会满意度高。近3年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开展自查,自查达标后向教育体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济源市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或《济源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二)组织考核。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出拟认定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教育体育局联合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对拟认定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审。
(三)认定挂牌。对考核合格的单位,进行认定挂牌,对外宣传推介,鼓励学校前往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四、管理监督
济源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两年,届满时经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检查考核,对社会反应不良、不能较好履行育人职责的单位,指导其针对存在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对违背国家教育方针,达不到教育目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整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并予以摘牌。
五、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含(基地资质、基本情况、课程建设等情况,可附相关图片10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教育体育局研学实践办公室(东区1楼基础教育科102室),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聂婵娟 0391—6613721
附件:1.济源市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济源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济源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