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1-0027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2021年暑期将至,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恶劣天气等各类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放假前后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近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各单位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全面安排和落实好暑假安全工作。把安全教育、管理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各处室、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坚决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安全教育重点,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暑假前,各单位要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展板、校园广播、网络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特点,大力宣传防溺水、防汛、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常识。要结合近期安全事故及相关文件精神,上好最后一节“安全教育课”,着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履行好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秋季开学后,安排好第一节安全教育课。

(一)防溺水工作。暑期气温较高,容易引发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2021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管教体安〔2021〕35号)精神,认真落实“六不一会”,并通过多种形式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关回执反馈材料,要留存学校建档备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加强与所在地相关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落实警示标志设立、水域隐患排查、专人定时巡查等工作,共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执行12岁以下不骑自行车、16岁以下不骑电动车规定。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不要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客货混装车等,不要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无保障的地方游玩。

(三)汛期安全工作。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四)消防安全工作。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组织各基层学校对学生进行用电用火安全教育,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用电用火基本技能。按照市消防救援支队、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消〔2021〕24号)文件要求,在暑假期间要对学生安排适量的暑期家庭消防作业,提醒学生安全警钟长鸣。全区初中、高中新生军训期间,要开展不少于两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疏散逃生能力。

(五)爱路护路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开展爱路护路教育,特别是轵城、五龙口、克井、天坛、北海、坡头等辖区铁路沿线学校要严格按照要做到:举办一次铁路安全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不要在铁路及其沿线滞留、行走、玩耍,通过铁路道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听、四通过”,做到“不袭击火车,不在路轨上铺设障碍物,不违规穿越铁路,不坐卧铁路道轨,不随意移动或拆毁铁路器材,不拾捡或盗窃铁路设施,不在铁轨上及周边放牧”。在学校显要位置设立爱路护路知识宣传栏,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暑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加入爱路护路安全注意事项。与家长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家长和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

各铁路沿线中心校、市直学校于暑期开学后将爱路护路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安排、照片、行动小结等宣传资料交局安全信访科。

(六)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要教育师生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开学前一周,有关学校要认真清理食堂卫生,检查储存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状况,彻底清除腐败变质、过期等食品原材料,确保新学期食堂安全运营。

(七)关注孩子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健康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要对陌生人透露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父母职业、家庭经济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信或单独去见网友等,随时了解掌握孩子外出情况。

(八)防人身侵害和防诈骗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玩耍,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学生防范游戏交易类诈骗、冒充QQ好友类诈骗的宣传;加强学生法制教育,让学生认识到出租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等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触碰高压线。

(九)平安暑假专项活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2021年中小学生(幼儿)平安暑假专项活动”已经上线,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8月31日,各学校要要高度重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师生进行学习。

三、建立假期家校对接机制 

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暑假安全家长告知书》(见附件)、《学生承诺书》(可结合学校实际自拟)、《放假通知书》、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坚持每周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向家长发送不少于2条的安全提示信息,提示暑期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今年毕业班学生的教育保护力度,要求家长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四、加强暑假期间学生集体活动管理

暑假期间,各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夏令营活动或集体外出活动,若确需组织的,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组织、不得外出。

五、强化假期校园安全管理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放假前,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有餐厅的学校还要认真组织对用气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暑假期间,特别要做好校舍、围墙、电器线路和各项设施的改造、维护和修缮工作,对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坚决停用或拆除,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设施,予以整改加固,保证安全使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坚决禁止无施工资质单位参与学校建设,确保汛期和假期的安全。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公安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登记检查制度,对重要财产、资料、设施以及有毒、易制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切实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雨季防汛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好防汛预案,储备好防汛物资。暑假期间,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一旦出现重大汛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保、自救,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灾情,减少损失。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四)严格严格假期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建筑、视频监控、校内设施设备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请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将暑期安全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报市局安全信访科。


  附件:暑假安全家长告知书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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