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19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山区教育工作,优化城乡师资配置,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源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济教〔2016〕71号)精神,结合济源实际,现就2024年度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城区学校教师、城区中心校工作人员、局二级机构工作人员

二、交流方式

交流轮岗以到对方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为交流到山区学校的不少于2年,交流到平原农村学校的不少于3年。到平原农村和山区学校的交流轮岗经历均可作为支教经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个人申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出参与交流的教师名单并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示范区教体局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接收单位。

    二)所有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交流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实行派出和接收学校双重管理,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派出学校负责职称评定、聘用以及工资福利发放等;接收学校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每学期末及交流期满时,接收学校都要向派出单位书面报告交流人员的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交流教师的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名额实行单列,不占派出学校的优秀等次名额,由教育体育结合接收学校的考评意见进行认定。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体育局统一拨入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严格按照学校的考评方案分配。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轮岗交流为由影响交流教师的聘用、考核和工资福利待遇。    

(三凡由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期满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以及参加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各种评优评先;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教师交流轮岗期间如存在工作态度不端正、违反师德规定、违反教学常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诫、调整工作单位、降低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行政处分或解聘等处理。

    )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交流轮岗期间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考核均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度不计算支教年限,相应延长交流轮岗时间。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交流轮岗和支教工作的,须由个人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经中心校或市直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并报教育体育局核准。

    各单位要加强交流轮岗教师的管理通过座谈、问卷、实绩考察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同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凡有不合格等次的,须上报考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服务期满的教师填写《济源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其他交流轮岗教师填写《济源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各接收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在轮岗教师管理方面的经验、事迹,形成本年度交流轮岗考核工作总结并认真填写《2024年交流轮岗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各单位相关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2024820日前报教育体育局,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zgk2021@163.com

附件:1.济源2024年度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报名表

      2.济源2024城乡学校交流轮岗教师基本信息汇总

      3.济源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4.济源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考核登记表

      5.2024年交流轮岗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20248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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