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政〔2021〕105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公安局政治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21〕5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为我省培养禁毒学特色优势公安专业人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定向招收汉族考生,在西藏就业并在入学后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签订招录就业协议)和河南警察学院(限公安专业本科,不含非公安专业本科)等8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普通高招提前批次录取。结合我省普通高招工作实际及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来源计划
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河南省招生来源计划分别为:
(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63人(男141人、女22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13人、女2人;其中,3人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计划)。
(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79人(男67人、女12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12人、女1人;其中,9人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计划)。
(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95人(男81人、女14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8人、女1人;其中,5人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计划)。
(四)铁道警察学院93人(男80人、女13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9人;其中,73人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计划)。
(五)南京森林警察学院57人(男49人、女8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8人;其中,2人为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计划)。
(六)云南警官学院5人(男5人,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的特色优势公安专业,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计划)。
(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18人(男16人、女2人,均为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定向招生计划,毕业后仅可报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招录职位,限招汉族考生)
(八)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1287人(男1097人、女190人)。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分专业来源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本省户籍)考生,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三、填报志愿
6月25日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达到公安院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段和填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本、专科志愿栏,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00至28日18∶00,网址为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执行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填报公安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河南省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且实际就读,并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核认定。河南省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兰考县、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淮阳县、沈丘县、太康县、商水县、郸城县、新蔡县。河南省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
录取中合格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网上公布院校及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招生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四、政治考察
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考察。
(一)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治考察受理
6月25日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网上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的同时,务必按照报考公安院校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政治考察。具有河南省户籍,在本省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政治考察工作可由考生报考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治考察工作。
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的考生,从6月25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2,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在政治考察表相关栏目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基本情况(不得涂改),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治考察。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要求进行政治考察,并按照纸质政治考察表项目内容制作电子版政治考察表。纸质政治考察表和电子版政治考察表由公安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工作于2021年6月25日至29日进行,原则上于6月29日18:00前结束。为防止个别考生因故未能按期申请政治考察,6月29日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面试分数线后,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把上线考生名单通过公安内网发送至各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请各地认真对照已经进行政治考察的考生名单,通知尚未进行政治考察的考生务必在6月30日18:00时前申请并完成政治考察。
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积极主动受理考生政治考察申请,努力做到“只让考生跑一趟”,可采取为考生开通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完成考生政治考察工作。
(三)政治考察材料报送
政治考察由实施的县级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核查、走访调查、档案审核等方式开展,完成考生的政治考察项目后,在考生纸质政治考察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制作的考生电子版政治考察表和政治考察意见汇总名册(制作为Excel表格),于6月30日12:00前上报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意见汇总名册》(用Excel表格制作,见附件3)。
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应于6月30日16:00前,将考生电子版政治考察表和政治考察意见汇总名册(Excel表格)以电子文件包形式,通过河南公安信息网FTP传输至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联系电话:0371—65881287、65881382)。
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考生纸质政治考察表,在纸质政治考察表相关栏目签字加盖公章并认真核对后,务必于7月3日17:00前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
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关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与上线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分数线(以下简称“3倍划线”)。进入划线范围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倍划线的要求,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招生院校分别提供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普通志愿及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填报河南警察学院志愿的上线考生名单同时提供。省公安厅政治部据此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并向省招生办公室和招生院校分别提供普通志愿和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合格考生名单。
省招生办公室于6月29日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分数线,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向社会公布,请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主动查看,上线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1日至7月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按照考生高考地所在省辖市安排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日程,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日程安排中规定的报到日期,提前和逾期均不予受理,考生没能按期参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提醒考生注意:一定要认真查看《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日程安排表》(见附件4)。
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设在河南警察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1号),分设公安部所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警察学院两个考生报名工作区域。
(一)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见附件5)。
面试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6)。
体检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提醒考生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的同时,务必要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本人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7,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成一张),由考生本人提前据实填写表中项目,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在考生参加体检报名时提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不实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以及考生现场体检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由主检医师综合作出体检意见。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见附件8)。
体能测评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评摄录系统,实行全程录像。
六、疫情防控管理
今年我省公安院校招生规模大、人数多、人员聚集度相对较高,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属地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
(一)对考生的基本要求。有意向报考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普通高招统一考试结束后至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前,原则上不允许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尽量不离开河南省境内。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开河南的,要及时向当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告情况,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配合居住地做好疫情防控事项。
(二)对考生的健康监测。有意向报考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应提前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考生必须用本人手机在支付宝或微信APP上注册健康码,于高考结束后通过健康码每日申报健康情况及行动轨迹。来郑州时要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本人疫情防控承诺表》(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表”,见附件9)。考生到河南警察学院报到并通过安检通道时,必须使用本人手机扫描二维码,验证14天内健康情况及行动轨迹,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承诺表,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校园。若考生高考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未按照要求完成14天健康情况和行动轨迹监测、健康码颜色异常或体温检测异常的,需同时出示考生本人3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单方可进入校园。
(三)对身体状况异常考生的要求。考生在参加公安院校测评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在当地医院就医,按规定做核酸检测,并依据医生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诊断,评估能否参加公安院校体能测评等剧烈运动。若因身体健康不适合原因,本着对考生本人健康和安全的考虑,建议考生主动放弃报考的公安院校志愿。
(四)对涉考工作人员的要求。参加考务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工作前14天的健康监测和疫情筛查,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招生场地封闭管理要求。公安院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期间,河南警察学院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长等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需凭有效证件经疫情防控查验后,才能进入指定区域。招生工作场地要设置警戒区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招生场所要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做到规范消毒,做好降温和通风,并设置隔离区域和备用隔离考场。
七、综合结论建档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参加报考院校所需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有一项不合格的,综合结论为不合格,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信息,经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7月6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扫描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有关招生院校。《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表》(见附件10)。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报考院校所需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八、录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及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同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录取期间,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公安院校录取工作,并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有关招生院校。
(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在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二志愿投档分数线不得低于划定的该院校面试分数线,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四)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由省招生办公室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五)烈士子女在报考公安院校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六)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综合结论合格考生由该院单列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其他公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招生院校优先录取。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各公安院校远程网上录取,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八)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材料,由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相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九、入学复查
各公安院校要在公安专业新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复审复查工作有关情况应及时通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招生办公室,做好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及时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十、相关事项
(一)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求,成立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组织、巡视、检查、指导,接受社会举报,必要时对考生复查。
(二)公安院校招生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招生安全责任制,统筹保障人员安全、场地设备安全、数据信息安全。
(三)在公安院校招生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在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省招生办公室审查和招生学校复查中如发现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
(四)考生不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者,责任自负。
设立举报中心。省公安厅政治部举报电话:0371-65881382,省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55610639。
附件:1.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分专业
来源计划表
2.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3.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
察意见汇总名册(用Excel表格制作)
4.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
体检和体能测评日程安排表
5.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
6.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
7.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本人患病经历申报表
8.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
9.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本
人疫情防控承诺表
10.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
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表
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招生分专业来源计划表
院校 | 专业 | 普通招生计划 | 国家专项计划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 治安学 | 9 | 1 | 5 | 1 | 2 | |||||||||||||||||||||
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 | 4 | 2 | 1 | ||||||||||||||||||||||||
侦查学 | 8 | 1 | 5 | 1 | 2 | ||||||||||||||||||||||
公安情报学 | 3 | 1 | 2 | ||||||||||||||||||||||||
犯罪学 | 3 | 1 | 1 | ||||||||||||||||||||||||
公安管理学 | 8 | 1 | 5 | 1 | 2 | ||||||||||||||||||||||
涉外警务 | 8 | 1 | 4 | 1 | 2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3 | 2 | 1 | ||||||||||||||||||||||||
公安政治工作 | 3 | 1 | 1 | ||||||||||||||||||||||||
刑事科学技术 | 12 | 1 | 1 | 1 | |||||||||||||||||||||||
交通管理工程 | 8 | 1 | 2 | ||||||||||||||||||||||||
安全防范工程 | 3 | 1 | |||||||||||||||||||||||||
公安视听技术 | 5 | 1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17 | 2 | 2 | 1 | |||||||||||||||||||||||
数据警务技术 | 4 | 1 | |||||||||||||||||||||||||
安全防范工程(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3 | ||||||||||||||||||||||||||
合计:163 | 101 | 12 | 27 | 8 | 13 | 2 | |||||||||||||||||||||
说明:专业名称后加注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为毕业后可报考的招录职位方向。 | |||||||||||||||||||||||||||
院校 | 专业 | 普通招生计划 | 国家专项计划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中 国 人 民 警 察 大 学 | 公安情报学 | 10 | 1 | ||||||||||||||||||||||||
涉外警务 | 4 | 1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3 | 1 | 3 | 1 | 7 | 1 | |||||||||||||||||||||
公安政治工作 | 3 | 1 | 1 | 1 | 3 | ||||||||||||||||||||||
移民管理 | 4 | 1 | 1 | ||||||||||||||||||||||||
出入境管理 | 4 | 1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8 | 2 | |||||||||||||||||||||||||
数据警务技术 | 4 | 2 | 2 | ||||||||||||||||||||||||
警务指挥与战术(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3 | ||||||||||||||||||||||||||
公安政治工作(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3 | ||||||||||||||||||||||||||
数据警务技术(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3 | ||||||||||||||||||||||||||
合计:79 | 49 | 8 | 6 | 3 | 12 | 1 | |||||||||||||||||||||
说明:专业名称后加注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为毕业后可报考的招录职位方向。 | |||||||||||||||||||||||||||
中 国 刑 事 警 察 学 院 | 治安学 | 2 | |||||||||||||||||||||||||
侦查学 | 19 | 1 | 4 | 2 | 3 | 1 | 1 | ||||||||||||||||||||
禁毒学 | 2 | ||||||||||||||||||||||||||
警犬技术 | 2 | ||||||||||||||||||||||||||
经济犯罪侦查 | 2 | 1 | |||||||||||||||||||||||||
公安情报学 | 11 | 2 | 2 | ||||||||||||||||||||||||
涉外警务 | 12 | 3 | 1 | ||||||||||||||||||||||||
刑事科学技术 | 11 | 3 | 2 | ||||||||||||||||||||||||
公安视听技术 | 1 | 1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1 | ||||||||||||||||||||||||||
禁毒学(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1 | ||||||||||||||||||||||||||
经济犯罪侦查(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1 | 1 | |||||||||||||||||||||||||
公安情报学(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1 | ||||||||||||||||||||||||||
公安视听技术(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 1 | ||||||||||||||||||||||||||
合计:95 | 61 | 9 | 12 | 4 | 7 | 1 | 1 | ||||||||||||||||||||
说明:专业名称后加注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为毕业后可报考的招录职位方向。 | |||||||||||||||||||||||||||
院校 | 专业 | 普通招生计划 | 国家专项计划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铁 道 警 察 学 院 | 治安学 | 10 | 1 | 3 | 2 | 2 | |||||||||||||||||||||
治安学(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 | 7 | 1 | 6 | 1 | |||||||||||||||||||||||
侦查学 | 10 | 1 | 5 | 1 | |||||||||||||||||||||||
公安管理学 | 4 | 2 | |||||||||||||||||||||||||
刑事科学技术 | 11 | 1 | 3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11 | 2 | 4 | ||||||||||||||||||||||||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 | 4 | 1 | |||||||||||||||||||||||||
合计:93 | 53 | 7 | 18 | 6 | 7 | 2 | |||||||||||||||||||||
说明:治安学(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为毕业后可报考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招录职位,其他专业均为毕业后可报考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招录职位。 | |||||||||||||||||||||||||||
南 京 森 林 警 察 学 院 | 治安学 | 2 | 1 | 3 | |||||||||||||||||||||||
侦查学 | 6 | 1 | 2 | 1 | 2 | 3 | |||||||||||||||||||||
公安管理学 | 7 | 1 | 1 | 1 | |||||||||||||||||||||||
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 | 7 | 1 | 1 | 1 | |||||||||||||||||||||||
刑事科学技术(视听技术方向) | 4 | 1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5 | ||||||||||||||||||||||||||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 4 | ||||||||||||||||||||||||||
侦查学(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 | 1 | ||||||||||||||||||||||||||
公安情报学(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 | 1 | ||||||||||||||||||||||||||
合计:57 | 36 | 5 | 5 | 3 | 5 | 3 | |||||||||||||||||||||
说明:专业名称后加注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的为毕业后可报考招录职位方向。 | |||||||||||||||||||||||||||
院校 | 专业 | 普通招生计划 | 国家专项计划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云南 警官 学院 | 禁毒学 | 3 | 2 | ||||||||||||||||||||||||
合计:5 | 3 | 2 | |||||||||||||||||||||||||
说明:禁毒学专业是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的特色优势公安专业,为我省公安机关委托培养计划,毕业后可报考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招录职位。 | |||||||||||||||||||||||||||
西藏 警官 高等 专科 学校 | 治安管理 | 5 | 1 | ||||||||||||||||||||||||
刑事科学技术 | 6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5 | 1 | |||||||||||||||||||||||||
合计:18 | 11 | 1 | 5 | 1 | |||||||||||||||||||||||
说明: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定向招生计划,毕业后仅可报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招录职位,限招汉族考生。 | |||||||||||||||||||||||||||
院校 | 专业 | 普通招生计划 | 国家专项计划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河 南 警 察 学 院 | 侦查学 | 51 | 9 | 49 | 9 | ||||
侦查学(反恐怖方向) | 34 | 6 | 34 | 6 | |||||
治安学 | 58 | 10 | 57 | 10 | |||||
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 | 38 | 7 | 38 | 7 | |||||
刑事科学技术 | 154 | 26 | |||||||
交通管理工程 | 154 | 26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154 | 26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34 | 6 | 34 | 6 | |||||
经济犯罪侦查 | 33 | 6 | 34 | 6 | |||||
公安管理学 | 52 | 8 | 52 | 8 | |||||
涉外警务 | 19 | 4 | 18 | 4 | |||||
合计:1287 | 781 | 134 | 316 | 56 |
附件2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招生政治考察表
考生号:
姓 名 | 曾用名 | 性 别 | 贴高考准考 证同底照片(或近期一吋照片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宗教信仰 | 婚姻状况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生源地市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参加社团 组织情况 | 通讯地址 | ||||||
户籍所在地 | |||||||
经常居住地 | |||||||
主要经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 身份或者所从事岗位 | 证明人 | |||
出国境情况 | 起止时间 | 所到国家或者地区 | 出国(境)证件类型及编号 | 事 由 | |||
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 | 受处理时间 | 所受处理种类及原因 | 作出处理单位 | |||
家庭成员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及国境外居留情况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考 生 表 现 情 况 |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 有 □ 无 |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 □ 有 □ 无 | |
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 □ 有 □ 无 | |
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 □ 有 □ 无 | |
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 □ 有 □ 无 | |
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 □ 有 □ 无 | |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 □ 有 □ 无 | |
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 □ 有 □ 无 | |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 □ 有 □ 无 | |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 □ 有 □ 无 |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 □ 有 □ 无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 □ 有 □ 无 | |
家庭成员表现情况 | 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 □ 有 □ 无 |
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 有 □ 无 | |
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 有 □ 无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 □ 有 □ 无 | |
其他 | 不宜报考涉密性较强的特殊公安专业(方向)的情形。 | □ 有 □ 无 |
备 注 | ||
政治考察意见 | ||
政治考察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政治考察实施机关负责同志(签名): | |
政治考察实施人员(签名): | 政治考察实施县级公安机关(签章):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政治考察审核意见 | ||
政治考察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政治考察审核机关负责同志(签名): | |
政治考察审核人员(签名): | 省辖市公安局政工部门(签章):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政治考察结论 | ||
政治考察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 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章): | |
负责同志(签名): | 年 月 日 | |
说明:1.此表请用2张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2.《考生表现情况》及以
下栏目由考察实施机关和审核机关填写。3.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
附件3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招生政治考察意见汇总名册
(用Excel表格制作)
省辖市 共受理 人 合格 人 不合格 人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院校 | 考察意见 |
制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件4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日程安排表
时间 | 省辖市考生 | 地 点 |
7月1日 | 郑州、新乡 焦作、许昌 漯河 | 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1号。乘车路线:可以乘地铁1号线从龙子湖站下车沿平安大道向东500米右转沿龙子湖东路行进300米即到河南警察学院西门;可以从紫荆山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立交桥下紫荆山公交站乘坐43路公交车至龙子湖东路平安大道站下车即到)。 |
7月2日 | 开封、洛阳 安阳、平顶山 三门峡 | |
7月3日 | 鹤壁、濮阳 商丘、周口 | |
7月4日 | 驻马店、信阳 南阳、济源 |
说明: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警察学院等8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均设在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校区。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 2. 提醒考生注意:必须严格遵守日程安排的报到日期,提前和逾期均不予受理,没能按期参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附件5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
考生号:
姓 名 | 曾用名 | 性 别 | 贴高考准考 证同底照片(或近期一吋照片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宗教信仰 | 婚姻状况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生源地市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报 考 动 机 | |||||||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 |||||||
□ 不适合,原因: | |||||||
面试考官(签名): | |||||||
言 语 表 达 | |||||||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 |||||||
□ 不适合,原因: | |||||||
1、口吃( ) | |||||||
2、嗓音明显嘶哑( ) | |||||||
3、其他: | |||||||
面试考官(签名): | |||||||
身 体 协 调 性 | |||||||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 |||||||
□ 不适合,原因: | |||||||
1、肢体功能障碍( ) | |||||||
2、步态异常( ) | |||||||
3、其他: | |||||||
面试考官(签名): | |||||||
心 理 素 质 测 评 | |||||||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 |||||||
□ 不适合,原因: | |||||||
□ 未开展 | |||||||
面试考官(签名): | |||||||
备 注 | |||||||
考 生 确 认 | |||||||
本人对以上面试结果无异议。 | |||||||
考生(签名): | |||||||
年 月 日 | |||||||
面 试 意 见 | |||||||
□ 合格 □ 不合格 | |||||||
面试考官(签名): | |||||||
年 月 日 | |||||||
面 试 结 论 | |||||||
□ 合格 □ 不合格 | |||||||
负责同志(签名): 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章): | |||||||
年 月 日 | |||||||
附件6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
考生号:
姓 名 | 曾用名 | 性 别 | 贴高考准考 证同底照片(或近期一吋照片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宗教信仰 | 婚姻状况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生源地市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外 科 | 身 高 | 厘米 | 体 重 | 千克 | 医师(签名): | |||||
体重指数 | 千克/米2 | |||||||||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 □ 是 □ 否 | |||||||||
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 | □ 是 □ 否 | |||||||||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 □ 是 □ 否 | |||||||||
少白头 | □ 是 □ 否 | |||||||||
胸廓畸形,脊柱侧弯、驼背 | □ 是 □ 否 | |||||||||
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 | □ 是 □ 否 | |||||||||
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 □ 是 □ 否 | |||||||||
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 | □ 是 □ 否 | |||||||||
面颈部瘢痕 | □ 是 □ 否 | |||||||||
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 □ 是 □ 否 | |||||||||
文身 | □ 是 □ 否 | |||||||||
下肢静脉曲张 | □ 是 □ 否 | |||||||||
腋臭 | □ 是 □ 否 | |||||||||
医师意见: | 医师(签名): | |||||||||
内 科 | 血 压 | / mmHg | 医师(签名): |
心 率 | 次/分 | ||
耳鼻科 | 听 力 | 左耳: 右耳: | 医师(签名): |
嗅 觉 | □ 正常 □ 迟钝 □ 丧失 | 医师(签名): | |
眼 科 | 裸眼视力 | 左眼: 右眼: | 医师(签名): |
色 觉 | □ 正常 □ 色弱 □ 色盲 | 医师(签名): | |
斜 视 | □ 共同性内、外斜视超过15度 □ 否 | 医师(签名): | |
备 注 | |||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
其他严重疾病: | |||
严重疾病史以及治疗治愈情况: | |||
医师意见: | 医师(签名): | ||
考生承诺及结果确认 | 本人承诺,未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虚作假,干扰体检结果。若存在上述情况,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愿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本人对以上体检结果无异议。 考 生(签名): 年 月 日 |
审 核 情 况 | |
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的审核情况: | |
对考生高考体检表的审核情况: | |
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
审核医师(签名): | |
年 月 日 | |
体 检 意 见 | |
体检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 |
主检医师(签名): 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签章): | |
年 月 日 | |
体 检 结 论 | |
体检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 |
负责同志(签名): 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章): | |
年 月 日 | |
注:现场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附: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附件7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
考生本人患病经历申报表
考生号:
姓 名 | 曾用名 | 性 别 | 贴高考准考 证同底照片(或近期一吋照片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宗教信仰 | 婚姻状况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生源地市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病 名 | 是否曾经罹患或者正在罹患 | ||||||
外 科 |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 □ 是 □ 否 | |||||
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 | □ 是 □ 否 | ||||||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 □ 是 □ 否 | ||||||
少白头 | □ 是 □ 否 | ||||||
胸廓畸形,脊柱侧弯、驼背 | □ 是 □ 否 | ||||||
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 | □ 是 □ 否 | ||||||
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 □ 是 □ 否 | ||||||
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 | □ 是 □ 否 | ||||||
面颈部瘢痕 | □ 是 □ 否 | ||||||
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 □ 是 □ 否 | ||||||
文身 | □ 是 □ 否 | ||||||
下肢静脉曲张 | □ 是 □ 否 | ||||||
腋臭 | □ 是 □ 否 | ||||||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 | □ 是 □ 否 | ||||||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 | □ 是 □ 否 | ||||||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 | □ 是 □ 否 | ||||||
肢体功能障碍 | □ 是 □ 否 | ||||||
内 科 |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 | □ 是 □ 否 | |||||
高血压病 | □ 是 □ 否 | ||||||
血液系统疾病 | □ 是 □ 否 | ||||||
内 科 | 结核病 | □ 是 □ 否 | |||||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 □ 是 □ 否 | ||||||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 □ 是 □ 否 | ||||||
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 是 □ 否 | ||||||
恶性肿瘤 | □ 是 □ 否 | ||||||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 □ 是 □ 否 | ||||||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 □ 是 □ 否 | ||||||
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 | □ 是 □ 否 | ||||||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吸毒史 | □ 是 □ 否 | ||||||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 | □ 是 □ 否 | ||||||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 | □ 是 □ 否 | ||||||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 | □ 是 □ 否 | ||||||
耳鼻科 |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 | □ 是 □ 否 | |||||
嗅觉丧失或者嗅觉迟钝 | □ 是 □ 否 | ||||||
眼 科 |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 | □ 是 □ 否 | |||||
色盲或者色弱 | □ 是 □ 否 | ||||||
共同性内、外斜视超过15度 | □ 是 □ 否 | ||||||
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 □ 是 □ 否 | ||||||
其 他 | |||||||
手术史、严重外伤史、严重疾病史以及治疗治愈情况: | |||||||
考 生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不实,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愿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考 生(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8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
考生号:
姓 名 | 曾用名 | 性 别 | 贴高考准考 证同底照片(或近期一吋照片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宗教信仰 | 婚姻状况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生源地市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项 目 | 合格标准 | 项目成绩 | 当值裁判 | |||
50 米跑 | 男 ≤ 9.2 秒女 ≤ 10.4 秒 | 成绩: 秒 | 裁判(签名): | |||
立定跳远 | 男 ≥ 2.05 米女 ≥ 1.5 米 | 第1次成绩: 米 | 裁判(签名): | |||
第2次成绩: 米 | ||||||
第3次成绩: 米 | ||||||
1000米跑800米跑 | 男 ≤ 4 分 35 秒女 ≤ 4 分 36 秒 | 成绩: 分 秒 | 裁判(签名): | |||
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 男 ≥ 9 次/分女 ≥ 25 次/分 | 成绩: 次/分 | 裁判(签名): | |||
考生确认 | 本人承诺,未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弄虚作假,干扰体能测评结果。若存在上述情况,则体能测评结论为不合格,愿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本人对以上体能测评结果无异议。 考 生(签名): 年 月 日 | |||||
测评意见 | □ 合格 □ 不合格 裁判长(签名): 年 月 日 | |||||
测评结论 | □ 合格 □ 不合格 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章): 负责同志(签名): 年 月 日 |
注: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附件9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
考生本人疫情防控承诺表
考生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贴高考准考证同底照片(或近期一吋照片) | ||||
毕业中学 | 高考成绩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考生 14天 内健 康状 况 | 是否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 □ 是 □ 否 | |||||
是否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 是 □ 否 | ||||||
是否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 是 □ 否 | ||||||
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 | □ 是 □ 否 | ||||||
是否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 □ 是 □ 否 | ||||||
是否为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 □ 是 □ 否 | ||||||
是否为实施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 | □ 是 □ 否 | ||||||
是否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 | □ 是 □ 否 | ||||||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 受疫情防控和高温酷暑天气影响,致使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风险加大。希望考生在参加测评前,保证充足的睡眠及合理的饮食,并适当做好测评前热身运动,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应试。由于各项测评项目运动强度大,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在测评过程中发生意外,考生本人应预先判断身体状况能否适应剧烈运动。 1.如考生自我判断身体状况确实不宜参加测评的,建议主动放弃测评资格。 2.如考生明知身体状况不宜剧烈运动而强行参加测评引发意外的,一切后果自负。 3.如考生在测评过程中发现自己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到医疗点进行处置。 | ||||||
考 生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认真阅读了安全注意事项。如存在承诺不实问题,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10: 河南省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表 | |||||||||||||||||||||
市(县) 考生号(条形码不得涂损、复印) | |||||||||||||||||||||
自动扫描 照片 张贴无效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毕业中学 | 高考成绩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院 校 志 愿 专 业 | 本科 | ||||||||||||||||||||
专科 | |||||||||||||||||||||
面 试 | 报 考 动 机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不适合,原因: | 言 语 表 达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不适合,原因: 1.口吃( ); 2.桑音明细嘶哑 3.其他: | 身 体 协 调 性 | □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不适合,原因: 1.肢体功能障碍( ); 2.步态异常( ); 3.其他: | 面 试 意 见 | □合格 □不合格 主考官(签名): 2021年 月 日 | |||||||||||||
体 检 | 外科 | 身高 | 厘米 | 体重 | 千克 | 体重指数 | 千克/米² | 体 检 意 见 | □合格 □不合格 主检医师(签名): 2021年 月 日 | ||||||||||||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 □有 □无 | 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 | □有 □无 | ||||||||||||||||||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 □有 □无 | 少白头 | □有 □无 | ||||||||||||||||||
胸廓畸形,脊柱侧弯、驼背 | □有 □无 | 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是否超过7厘米 | □有 □无 | ||||||||||||||||||
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 □有 □无 | 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 | □有 □无 | ||||||||||||||||||
面颈部瘢痕 | □有 □无 | 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 □有 □无 | ||||||||||||||||||
文身 | □有 □无 | 下肢静脉曲张 | □有 □无 | ||||||||||||||||||
腋臭 | □有 □无 | ||||||||||||||||||||
内科 | 血压 | / mmHg | 心率 次/分 | ||||||||||||||||||
眼科 | 裸眼视力 | 左眼: 右眼: | |||||||||||||||||||
色觉 | □正常 □色弱 □色盲 | ||||||||||||||||||||
斜视 | □共同性内、外斜视超过15度 □否 | ||||||||||||||||||||
耳鼻 喉科 | 听力 | 左耳: 右耳: | |||||||||||||||||||
嗅觉 | □正常 □迟钝 □丧失 | ||||||||||||||||||||
体 能 测 评 | 50米跑 | 男≤ 9.2秒 女≤10.4秒 | 成绩: 秒 | 体 能 测 评 意 见 | □合格 □不合格 裁判长(签名): 2021年 月 日 | ||||||||||||||||
立定跳远 | 男≥2.05米 女≥1.5 米 | 第1次成绩: 米 | |||||||||||||||||||
第2次成绩: 米 | |||||||||||||||||||||
第3次成绩: 米 | |||||||||||||||||||||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 男≤4分35秒 女≤4分36秒 | 成绩: 分 秒 | |||||||||||||||||||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 男≥ 9次/分钟 女≥25次/分钟 | 成绩: 次/分钟 | |||||||||||||||||||
政 治 考 察 | □合格 □不合格 (内容见 政治考察表) | 综合结论 | 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签章) 2021 年 月 日 | ||||||||||||||||||
抄送:公安部政治部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存档 4份,共印 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