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3-0032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标  题:
​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豫考普〔2023〕4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审核,高招报名才能有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艺 术 类:111日9:00-115日17:00;

非艺术类:11月8日9:00-11月23日17:00。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审核通过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信息采集办法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具体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三)网上资格条件申报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申报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开始与截止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报名地点及手续

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往届生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直属报名点一般应设在市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服务大厅。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信息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明)。

(三)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档案资料等。

(五)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招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招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人,在定居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八)取得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少年生(四川大学)招生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核发的准考手续,在中学学籍地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五、注意事项

(一)2024年招生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余6个科类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兼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音乐表演的专业方向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方向。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因省统考笔试时间相同,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如考生同时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招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

(四)每名考生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职教师资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是我省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五)盲聋哑残疾考生报考盲聋哑残疾人提前单独招生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报名序号与普通高招、对口招生相区分。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七、报名资格审核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予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全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我省普通高招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学籍信息对接,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学籍等信息比对,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网上报名系统与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系统连接,在线核查户籍信息,对于未取得我省户籍的,要逐一严格核查。

(三)全省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核验,进一步核实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反馈给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逐一核准后书面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核验确认,确保全部准确无误。

(四)考生资格审核一律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簿、学籍表等进行比对;如个别考生填写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监护权或监护能力),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

(五)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及往届生、同等学力、高校退学、外省户籍等情况考生的资格审核,杜绝各类违规报考。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体了解并切实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经历;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完成时间未满三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员,不认定为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

(六)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应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八、资格条件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须按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

“资格条件申报”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请。

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6)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9)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0)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1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2.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第四条第(五)项的要求即可。

4.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

5.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四)审核程序

1.考生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后,应届毕业生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非应届毕业生将相关材料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4)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原件一同报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复核无误后,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确保精准确认照顾对象资格。

3.其他“资格条件申报”考生的材料,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其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考生。

4.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先将预审的数据于2024年3月5日18:00前进行网上提交,再将对应的证明材料于2024年3月18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未经预审和网上提交的考生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不予审核。

资格条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九、报名信息公示

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信息公示时间须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直属报名点报名考生的信息公示,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考生资格条件信息,须在招生考试机构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的考生资格条件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公示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

十、体检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普通高招志愿、高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详细规定及要求另行通知)。要确保每个考生知晓自己的体检结论,以及体检结论对填报志愿与录取的影响,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费用标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一、缴费

根据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豫财预外字〔2000〕21号、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具体明细: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5元,按4科考试合计为每生75元)。除上述费用外,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报名类别(方向)收取艺术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统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及其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上缴省教育考试院。各地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招报名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开端和基础,对后续各项工作都将产生影响。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本地高招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高招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优化宣传服务。各地要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本着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原则,以官网官微为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主渠道,以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网上咨询平台、全省考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等为咨询服务主阵地,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多级联动,打造招生考试宣传服务“矩阵”,切实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各地各校要提醒考生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并通过实名验证,及时获取全方位的招考信息服务。各地要建立专门的咨询服务队伍,对考生现场咨询、网上留言、电话咨询,做到有问必答、即问即答,为考生提供全流程服务。要加强服务大厅值班工作,明确带班领导,工作人员要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注重服务态度,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对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应知尽知,并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暂时不完备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报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尽快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咨询工作的协调联动,通过政策宣传正面引导考生,通过咨询服务聚焦考生需求。同时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诚信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充分利用高招报名的时机,对考生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让考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照顾政策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考生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所有考生须签订《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将存根与签字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并上交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

(四)严肃查处违规。报名结束后,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违规情况筛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专项计划、照顾政策等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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