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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活动的通 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 来源: 教育体育局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提升济源家庭教育工作水平。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2023学年,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

(二)家庭教育指导的基本原则、核心理念与分阶段指导的要求等;

(三)家庭教育的难点、热点剖析与应对策略等;

(四)特殊群体家庭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等。

二、宣讲受众

(一)中心校领导、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

(二)中小学及幼儿园家长学校教师、班主任、德育教师;

(三)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的家长;

(四)其他有家庭教育需求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宣讲时间

202211-20238月。

四、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1.家教指导中心负责宣讲专家遴选、宣讲主题审定、服务协调等工作。

2.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负责本校宣讲时间、场地的确定,宣讲对象的召集,会场主持及秩序维持,与宣讲团的对接(宣讲团分组详见附件1),以及宣讲后的宣传、总结与反馈等工作

(二)申请办法

请各中心校、市直学校于宣讲前将首轮宣讲场次、时间安排与对应宣讲团团长沟通后,填写《济源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申请表》(见附件2),报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家教指导中心批准后实施。

(三)效果反馈

宣讲活动结束一周内,由申请单位填写《济源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反馈表》(见附件3),发至局关工委邮箱(邮箱地址:jysjtjggw@163.com)。

(四)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系公益讲座,不需向讲师团成员支付报酬,但宣讲专家的交通、食宿费用应由申请单位承担。

五、其它事宜

(一)各中心校、市直学校除了完成教育体育局宣讲安排以外,也应充分利用本校的资源,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宣讲活动。 市直学校每学年至少要举办一次全年级以上规模的家庭教育讲座;各中心校每学年至少要有两所学校举办全年级以上规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二)本活动为公益活动,不得向听讲者收取任何费用。讲师团成员到各宣讲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宣讲活动,宣讲活动结束后,局关工委将根据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给每位宣讲员出具宣讲证明材料,并对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鼓励教师外出开展公益讲座活动,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公益宣讲活动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四)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加大首轮宣讲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宣传力度,扩大公益讲座的社会效益。

附件:1.济源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分组名单

2.济源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申请表

3.济源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反馈表

202211月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