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25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办〔2024〕16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1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各相关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现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20241015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根据济源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济双随机办20242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版)的通知》(济双随机办202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民办学校(幼儿园)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建立健全教育体育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抽查时间

202410月—11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比例

(一)抽查对象

济源示范区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二)抽查范围、比例

本次检查中民办幼儿园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同时对部分民办幼儿园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四、抽查内容

重点检查:办园条件、园所管理、师资队伍、卫生保健、教育教学、诚信办园、诚信宣传及满意度、信用评价及应用、失信联合惩戒。

五、组织形式

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作为跨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设定抽查任务,按照不低于3%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由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牵头部门指定一名执法人员担任组长,组长负责本组联合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严格按照本次活动通知要求,依法履行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

(二)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佩戴行政执法证,采取文字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现场检查进行全程记录,全面、客观、完整地反映检查工作情况。

(三)公开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遵守工作纪律。检查期间,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示范区相关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规定,不得接受检查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及馈赠。

附件: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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