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部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方式的通知》(教基〔2024〕382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学科计入形式、比例及使用办法的通知》(济管教体基〔2024〕90号)要求,现将初中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方式调整及中招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初中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方式
从2025年起,初中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完即考,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考试随当年中招考试进行,由济源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由济源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命制试题。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A比例为35%,B为40%,C为20%,D为不超过5%,保证同分数同等级。生物、地理等级将作为学生次年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使用办法不变。
二、做好中招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
从2025年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3个学科成绩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不再计入中招总分,各校应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指导,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提高审美素养、艺术修养和信息素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评价原则
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和方法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等学科方面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水平。
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应涵盖学生在学科知识、思想品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和个体差异,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不断进步和发展。
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方案应简便易行,评价指标明确、具体,评价方法易于操作,能够为教师和学生所理解和接受,便于在实际教学中实施。
(二)评价内容
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的教育资源、学生学情等实际情况,深度挖掘相关学科的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手段,严谨、细致地制定出契合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办法,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科目的考试考核内容与标准可参考附件。
(三)评价方式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注重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包括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阶段性测验等;终结性评价主要通过终结性考试、考核、考查或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自我评价、同学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同学互评,让学生在相互评价中学习他人的优点,发现自己的不足;教师评价则综合考虑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三种评价方式的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评价程序
1.等级确定与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求,按照 A、B、C、D 四个等级的比例要求(A等35%,B等40%,C等23%,D等不超过2%),确定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在校园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或家长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2.等级上报与使用:各校在中招考试结束前将已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上报至基础教育科。中招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参考,报考普通高中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含)以上,在普通高中录取各批次招生出现最后一名总分并列时,按以下规则录取:①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A、B、C、D依次排序;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由高到低顺序;③单科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五)保障措施
各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科学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核评价结果等,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评价能力,使教师能够熟练掌握评价标准和方法,准确、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等学科教学资源的投入,完善教学设施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保障学科教学和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音乐、美术、信息科技考试考核内容与标准(仅供参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