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自即日起,济源示范区停止以下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一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决定自2021 年8月13日起,停止上述培训机构的审批业务。包括已经递交申请材料尚未批复和尚未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审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