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已确定向河南省投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和“励耕计划”教育助学项目资金。滋蕙计划用于资助中西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励耕计划用于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
一、滋蕙计划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学生申请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高校新生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县级部门。
(四)县级部门评审并发放资金
县级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必须在本县(区、市)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名单不得涉及学生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县级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县级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款。
二、励耕计划
(一)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和因见义勇为、因公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可推荐为重点资助对象,重点资助对象不得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重点资助对象为每人每年2-5万元。
(三)教师申请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学校。
(四)学校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部门
相关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县级部门进行评审。
(五)县级部门评审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级部门
县级部门对相关学校上报的教师材料评审后,必须在所在地区和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县级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部门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连同重点资助教师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报省级部门复核。
(六)省级部门复核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基金会
省级部门对相关县级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连同重点资助教师申报材料报我会终审。
(七)基金会终审并反馈审核结果
我会收到报送的材料后,对上报的教师名单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重点资助对象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省级部门。
(八)省级部门核定金额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基金会
省级部门将我会审核的重点资助名单、资助金额分别反馈各县级部门,核定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表”和“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基金会。
(九)基金会拨付资金
我会按照各省核定报送的材料,将资金直接核拨至各有关县级部门。
(十)县级部门发放资金
相关县级部门收到资助资金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按核定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