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4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中旬,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第二阶段:10月下旬,校校推介,逐级推荐;
第三阶段:11月上旬,遴选确定市“李芳式的好老师”;
第四阶段:积极宣传,学习弘扬“李芳式”精神。
二、活动内容
1.积极组织开展“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广泛宣传,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推选产生一批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2.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宣传“李芳式的好老师”。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页面,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观看大型教育题材影片等形式,深入学习总结优秀教师的高尚品质。
3.市教育局将遴选出50名“李芳式的好老师”,进行重点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将“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做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评选出本单位“李芳式的好老师”。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2.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事迹,弘扬高尚师德。要及时报送学习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优秀教师培养、宣传和推荐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要注重教师师德表现、工作业绩、社会反响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4.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于
2.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申报表
附件1
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一中 |
3 |
济水 |
3 |
高级中学 |
2 |
沁园 |
3 |
四中 |
1 |
北海 |
2 |
五中 |
1 |
天坛 |
1 |
六中 |
1 |
玉泉 |
1 |
职业技术学校 |
2 |
梨林 |
1 |
进修学校 |
1 |
五龙口 |
1 |
济水一中 |
1 |
克井 |
2 |
实验中学 |
1 |
思礼 |
1 |
沁园中学 |
2 |
承留 |
1 |
北海中学 |
1 |
轵城 |
3 |
济渎路学校 |
1 |
坡头 |
1 |
太行路学校 |
1 |
邵原 |
2 |
特钢子弟学校 |
1 |
王屋 |
2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下冶 |
2 |
实验幼儿园 |
1 |
大峪 |
2 |
天坛路幼儿园 |
1 |
总计 |
50 |
附件2
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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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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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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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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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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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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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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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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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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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中心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