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人〔2018〕224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二级机构:
为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71号)和济源市人社局有关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
(二)按照《济源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济教〔2016〕71号)要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农村学校3年(山区学校2年)任教经历方可申报;镇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需具有2所学校工作的经历方可申报。
二、推荐指标
中级职称计划推荐指标176个(含专职教研员);高级职称计划推荐指标125个(含专职教育管理、教研员);高级专设职数(优秀教师绿色通道)2个。(具体见附件1)
三、倾斜政策
(一)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资格与评委会评审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后其专设职数自动注销。
(二)一线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居同类别人员中前8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
1.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以及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职称评审中讲课答辨合格者。
2.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3.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特教岗位上教学的一线教师。
(三)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中学专业教师,任教满8年以上,申报高级职称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至中专技校毕业。
(四)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五)农村教师身份申报者,须近3年在农村学校任教,取得的职称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四、绿色通道
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
(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限前6名);
(三)中原名师;
(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人员。
五、推荐与申报
(一)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办法。各单位要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有关职称政策为依据,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在广泛征求一线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办法,并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人事政工科备案。
(二)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严格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或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2.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
职称政策公开:职称政策文件仍将通过“济源教育网—教师队伍—职称评聘”专栏公开发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确保贯彻到每一位教师。
申报数额公开:推荐指标数额要在校园网和单位公示公告栏公布。
推荐办法公开:要将推荐办法通过校园网和单位公示公告栏公布。
申报人业绩条件公开: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要在单位统一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所有业绩材料在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结果公开:最终推荐结果要通过校园网及单位醒目位置的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截屏或张贴图片要随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凡未经公示的,不予接收。
3.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4.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也可采取科学规范的量化赋分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
5.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三)申报材料逐级负责,实行痕迹化管理,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
3.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业务工作审核负责。
4.单位人事职称专干、分管领导及局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报送材料逐级进行审核,并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材料接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未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4.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6.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已获得的职称,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职称已被聘任的,责成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三)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并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已评聘职称的,在符合申报晋升相应职称聘任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已评聘的相应职称,并记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申报人员评聘职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职称的。
七、材料报送
(一)单位提交材料(需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推荐办法(含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1份;
2.《河南省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申报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
3.单位开展五公开情况报告1份;
4.单位公示截图(或照片)1份;
5.单位所有申报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合订一套;
6.单位所有申报人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套(无需合订,待接收材料人员审核签字后装入申报人个人资格审查材料袋中);
7.单位所有申报人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8.市区学校申报人农村任教证明(支教期满人员提供《济源市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证书》或支教服务期满文件)合订一套;
9.局纪检部门出具的申报人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一份。
(二)个人提交材料(分3袋整理)
第一袋:资格审查材料
1.六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
2.《年度考核表》:按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提供近6年;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1份;(此表单位提交材料中已有,无须重复提交,待专技科审核签字后再装入个人材料袋中)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本人联系电话。
6.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份。
注意:录入《评审简表》时,①单位类型需正确选择城市初中、城市高中、农村初中、农村高中或其他教育机构,②单位名称与主管单位名称以及代码务必核对准确,③申报专业填写时小学的专业之前务必加上“小学”,如“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切不可填写为“语文”“数学”,以免答辩时归入中学组别,④填写业绩时,提前在业绩库中查询,凡是查询不到的不要填写,业绩库查询不到的不予认可,往年明确不予认可的不要填写,特殊奖励的可填写,待上会后讨论。(填写样表详见附件7)
第二袋:能力经历材料
能力和经历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要求提供,按顺序依次装订入袋。
第三袋:业绩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要求提供,按顺序依次装订入袋。
注意:①业绩成果材料应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注明取得时间、组织单位、项目、获奖等次等,做到业绩成果材料与《评审表》、《评审简表》相一致;②档案袋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及单位类型(农村学校、城市学校)、姓名、专业、评审类型;③所有业绩材料只需提供原件且无须再出具科室证明。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具体安排见附表)
1.10月22日—26日报送高级材料,10月29日—11月2日报送中级材料;
2.11月5日报送农村大龄专设职数申报人员材料。
3.10月15日前报送专职教育管理与专职教研员申报材料参加初评。
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局人事政工科联系。
附件:1.济源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推荐指标
2.济源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济源市中小学教师农村任教证明审核表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专设职数申请表
6.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专设职数汇总表
7.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简表(填写样表)
8.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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