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部门办学,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树立新时代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对照申报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与名额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个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人
3.河南省优秀教师 7人
二、推荐要求
1.各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同一人不能重复申报两项荣誉),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可对照条件自由申报。
2.各单位要向全体教师传达通知精神,公开评选条件和要求,公布推荐名额,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选,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评选推荐,确实把政治坚定、业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数据采集及材料报送要求
1.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表彰评选材料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个人或集体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录入个人或集体的有关信息(与《推荐审批表》所填一致),详细指南请参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管理系统使用时间另行通知(网址:http://jybz.haedu.gov.cn)。
2.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务必在6月12日前将单位或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科,电子数据报邮箱rszgk2021@163.com。逾期不再接收上报材料。
①单位评选推荐报告1份(以红头文件形式,领导签字盖章,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
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双面印制,加盖公章;
③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套(按顺序装订,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评选后不再退还);
④材料单独装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