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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4 | 来源: 教育体育局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属各科室:

现将 2023 年度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为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基本要求

1.突出育人导向。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注重解决问题。研究项目应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 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力争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3.推进理论创新。研究项目应着力于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 展完善已有理论。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力争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取得一定影响。

二、组织管理

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教研课题责任人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省教育厅、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评奖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示范区教体局组织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具体负责研究项目选题发布、培育指导、过程管理和结项评审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23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同年度已申报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名校长、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已立项的省、市级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承担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市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当年只能参与一项省基础教研项目;课题组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

申报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主持完成或以主要成员(前两名)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

不符合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课题研究的周期至少为2年。

(二)选题原则与范围

1.方向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2.针对性。关注我省、本市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考改革、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

3.前瞻性。深入研究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4.原创性。在充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5.普适性。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归因分析和问题破解,问题解决方案需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

6.选题范围。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省课程中心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与《2023年度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课程核心素养培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选题指南”在宏观层面给出了一定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绝大多数题目不宜直接用作课题名称,需要研究者对其细化、分解、校本化处理。课题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 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三)申报立项的数量

今年省厅文件规定我市限报数量为20项,我室决定按1:3数量组织各单位申报,经评审专家组层层筛选后,择优上报;

未被推荐为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择优推荐为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具体申报数量规定如下:

(四)立项材料要求

1.各立项申报的课题组需提交纸质省级《立项申报书》1份和《河南省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市级《立项申报书》1份和《济源市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成员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报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中心校、市直学校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经市教研室审核后原件退还。(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2.各单位须分别提交省、市《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 .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四、结项申报要求

(一)结项总体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批准立项的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翔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结项材料要求

1.各课题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省级各3份、市级各2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过程性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主持人单位公章,经市教研室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市教研室公章,原件退还。

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2.各单位须分别提交省、市《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 .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材料报送

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拟采用电子化平台报送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电子化平台报送

本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试运行电子化平台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网站 ( https://www.hnjys.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3年6月5日0时至6月 1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上述网站“教育科研”栏目“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下载专区”下载相关电子格式文本,做好申报准备。

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 (查重)。相关立项申报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申请结项鉴定的研究报告均须上传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文字版PDF文档(不得采用图片版文档, 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查重结果)。

(二)纸质材料报送

各单位按照上文“立项材料要求”和“结项材料要求”对本单位纸质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纸质材料中的相关信息需与电子化申报平台保持一致。完成纸质材料审核工作后,集中送至市教研室233室。我室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的纸质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立项与结项材料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发到教研室课题管理邮箱:jysktyj@163.com。每项立项、结项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单位+主持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设计论证活页/立项申报书”或“单位+主持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研究报告/结项鉴定审批书”。

报送时间:2023年5月17—19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科研管理办公室 (西区二楼233室)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0391-6619323;

电子邮箱:jysktyj@163.com。

六、注意事项

凡在课题申报立项和结项鉴定过程中,发现有下列现象的,教研室科研管理办公室将取消课题申报和结项资格,对课题组成员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扣除常规教学考评中课题研究的相关分数:

1.已经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重新申报的。

2.用已经通过结题鉴定的材料进行新的结项鉴定的。

3.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4.提交的材料质量低劣。

5.不能按时上报材料。

6.不服从管理的。

7.延期后,仍不能按时结题的。

8.其他不符合课题管理要求的行为。

所有下载附件名称如下: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表格材料

附件2.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表格材料

                                 

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