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深入推动我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5-6月份开展 “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心灵 阳光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11日
三、活动内容
1.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活动
(1)召开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签到,8:40准时开始。
地点:小学老师走西门报到济渎路学校小学部北楼二楼会议室。
中学老师走北门报到济渎路学校初中部中楼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及心理健康负责人
(2)开展“蒲公英”心理健康志愿者系列帮扶活动,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和知识普及。
(3)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活动。
(4)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月先进校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以组织“六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围绕主题举办一场专题讲座。各校可邀请济源市心理健康专家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成员开展专题讲座。
(2)围绕主题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宣传活动(形式不少于3种),着力创建良好的班级和学校环境,创造温馨的育人环境。
(3)举行一系列团辅活动。各学校要利用班会课、心理健康课、社团活动等载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素质训练活动,塑造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4)观看一场与主题相关的心理影片。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内容积极的心理影片组织学生观看,并由心理辅导教师对影片内容进行点评,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撰写观后感。
(5)举办考前心理辅导活动。实施“阳光助考”活动计划,充分发挥我区心理辅导讲师团、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对我区初高中毕业生,尤其是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中考、高考前心理辅导专题讲座和心理疏导活动,帮助考生调整心态,积极应考。
(6)组织一次心理剧展演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校园师生心理剧评选活动。以团队形式参赛,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推荐一个剧目参赛,每一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主题明确、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能体现当代中小学生的青春气息,富有创新和感染力。鼓励原创。作品时间控制在8—10分钟。市教科所择优推荐参与省级心理剧展演活动,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合理安排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突出本校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丰富内容,注重实效
各校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心理教师要发挥指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学生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氛围,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3.扎实开展,加强宣传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拟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活动过程中要将活动内容及效果通过美篇、通讯报道等方式及时进行宣传,活动结束后(6月19日前)以中心校、市直学校为单位将活动方案、图片以及宣传月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稿发jyxljkjy@163.com。联系人:孙姗姗,联系电话:0391-6910368。
附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2021年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活动项目 |
日期 |
活动次数 |
师生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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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镇(办)中小学请于6月18日前将此表报至中心校;各中心校及市直学校请于6月19日前报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