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9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4〕5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近视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大屏幕、主题班会等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二、落实“五项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济源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济教〔2019〕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改善视觉环境,把近视防控工作融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等日常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使近视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共同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
三、多方协同配合。各学校要建立协同机制,推动学校、教师、儿童、青少年、家长、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等社会多方面积极行动,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力求近视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第9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于9月28日前将本单位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相关活动图片)报送至邮箱:twyz6977@163.com,联系人:琚桥霞,6616977。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