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教督[2020]5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确保基层单位重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依据《济源市教育局2020年度基层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现将过程督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二、督导时间
11月3日—11月13日。
三、督导要求
(一)学校自查(11月3日—11月6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材料要突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电子材料于6日前发送至邮箱dds0475@163.com。
(二)过程督导(11月9日—11月13日)。由于年初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过程督导以抽查的形式开展,由督导室牵头,责任督学和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组成督导小组,对基层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三)汇总结果(11月16日—11月20日)。督导室对各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上报局相关领导,形成工作台账,跟踪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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