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办科〔2019〕75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提升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营造全市中小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19年5月10日-6月10日在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同时对优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项目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时代 心阳光 心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活动
1.邀请史彩娥教授开展专题讲座;
2.开展“蒲公英”心理健康志愿者系列帮扶活动;
3.开展心理健康微课观摩活动;
4.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
5.开展宣传月成果评选活动。
(二)各中小学校自主组织的宣传月系列活动
以“七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举办一场专题讲座。各校可围绕活动主题,邀请市心理健康专家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成员开展专题讲座。
2.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宣传活动(形式不少于3种),着力创建良好的班级和学校环境,创造温馨和谐的育人环境。
3.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心理剧、制作手抄报及心灵书签、绘制心理漫画、书写心灵成长征文等。
4.举行一次团体辅导活动。各学校要利用班会课、心理健康课、社团活动等载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素质训练活动,塑造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5.开展一次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利用校外活动场所或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6.观看一场与主题相关的心理影片。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内容积极的心理影片组织学生观看,并由心理辅导教师对影片内容进行点评,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撰写观后感,加深学生对健康心理的全面认识。
7.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并开展心理教育案例、心理小故事、心理漫画、活动设计、课件、论文(学生小论文)、校园师生心理剧评选活动。逐级择优推荐,参与评选,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三、活动要求
(一)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突出本校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各校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心理教师要发挥指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学生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的积极性。
四、其他事项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拟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活动月结束后,市教育局将进行心理健康特色活动成果评选,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心理健康特色活动成果,分校本课程、社团活动、校园心理剧三个类别进行评选,并表彰先进个人、先进单位。
各单位务于6月20日前,以中心校、市直学校为单位将活动方案、图片以及宣传月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特色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稿发jyxljkjy@163.com。联系人:李倩倩,联系电话:0391-6910368。
附件:1.2019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2.首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