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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荐济源示范区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8 | 来源: 教育体育局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民办学校、部门办学、高等院校:

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升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助力济源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推荐表彰一批为济源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1.“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2.“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推荐名额

济源示范区优秀教师12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0名。优秀教师推荐名额见附表,先进教育工作者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资格和条件

(一)推荐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涵养学识扎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教师参加评选,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经审验合格(特岗教师除外)。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推荐:

1.近三年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调查或调查无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推荐原则及程序

(一)推荐原则

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分类推荐的原则。各单位要将推荐工作的意义、推荐条件以及推荐名额等事项向教职员工广泛宣传,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推荐程序,认真把关。要注重向一线教师倾斜,申请推荐为优秀教师的必须为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兼课量达不到标准课时量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得推荐为优秀教师。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须经过个人申报、事迹展示、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由所在单位将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东区206房间),同时将相关表册电子版发至邮箱jyjrszgk@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材料报送有关要求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宜。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原则上山区学校分配名额上浮50%,平原农村学校分配名额上浮20%。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不断增强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优秀教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三)严肃评选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且推荐指标不再递补。对评选推荐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济源示范区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济源示范区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济源示范区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025年6月17日